类的定义

定义一个类需要使用class关键字、例:

1
2
3
4
5
6
7
8
9
10
11
12
[public][abstract|final]class<class_name>[extends<class_name>][implements<interface_name>] {
// 定义属性部分
<property_type><property1>;
<property_type><property2>;
<property_type><property3>;

// 定义方法部分
function1();
function2();
function3();

}

提示:上述语法中,中括号“[]”中的部分表示可以省略,竖线“|”表示“或关系”,例如 abstract|final,说明可以使用 abstract 或 final 关键字,但是两个关键字不能同时出现。

  • public:表示“共有”的意思。如果使用 public 修饰,则可以被其他类和程序访问。每个 Java 程序的主类都必须是 public 类,作为公共工具供其他类和程序使用的类应定义为 public 类。
  • abstract:如果类被 abstract 修饰,则该类为抽象类,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,但抽象类中可以有抽象方法(使用 abstract 修饰的方法)和具体方法(没有使用 abstract 修饰的方法)。继承该抽象类的所有子类都必须实现该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(除非子类也是抽象类)。
  • final:如果类被 final 修饰,则不允许被继承。
  • class:声明类的关键字。
  • class_name:类的名称。
  • extends:表示继承其他类。
  • implements:表示实现某些接口。
  • property_type:表示成员变量的类型。
  • property:表示成员变量名称。
  • function():表示成员方法名称。

Java 类名的命名规则:

  1. 类名应该以下划线(_)或字母开头,最好以字母开头。
  2. 第一个字母最好大写,如果类名由多个单词组成,则每个单词的首字母最好都大写。
  3. 类名不能为 Java 中的关键字,例如 boolean、this、int 等。
  4. 类名不能包含任何嵌入的空格或点号以及除了下划线(_)和美元符号($)字符之外的特殊字符。

例 1:创建一个名为Person的类

(1) 声明类。编写类的最外层框架,声明一个名称为 Person 的类。

1
2
3
public class Person {

}

(2) 编写类的属性。类中的数据和方法统称为类成员。其中,类的属性就是类的数据成员。通过在类的主体中定义变量来描述类所具有的特征(属性),这里声明的变量称为类的成员变量。

(3) 编写类的方法。类的方法描述了类所具有的行为,是类的方法成员。可以简单地把方法理解为独立完成某个功能的单元模块。

1
2
3
4
5
6
7
8
9
10
public class Person {
public String name; //姓名
public int age; //年龄

pinlic Void show {
//定义展示信息
System.out.println("姓名:"+ name);
System.out.println("年龄" + age);
}
}

在 Person 类中首先定义了两个属性,分别为 name 和 age,然后定义了一个名称为 show() 的方法。

类的属性

成员变量的定义和声明

Java中成员变量定义了类的属性,如人的姓名,年龄,身高,等成为属性。

成员变量的声明如下:

1
public/protected/private static/final type variable_name;
  • public、protected、private:用于表示成员变量的访问权限。
  • static:表示该成员变量为类变量,也称为静态变量。
  • final:表示将该成员变量声明为常量,其值无法更改。
  • type:表示变量的类型。
  • variable_name:表示变量名称。

可以在声明成员变量的同时对其进行初始化,如果声明成员变量时没有对其初始化,则系统会使用默认值初始化成员变量。

初始化的默认值如下:

  • 整数型(byte、short、int 和 long)的基本类型变量的默认值为 0。
  • 单精度浮点型(float)的基本类型变量的默认值为 0.0f。
  • 双精度浮点型(double)的基本类型变量的默认值为 0.0d。
  • 字符型(char)的基本类型变量的默认值为 “\u0000”。
  • 布尔型的基本类型变量的默认值为 false。
  • 数组引用类型的变量的默认值为 null。如果创建了数组变量的实例,但没有显式地为每个元素赋值,则数组中的元素初始化值采用数组数据类型对应的默认值。

:定义学生类的成员变量

1
2
3
4
5
public class Student {
public String name; //姓名 初始值为null
final int sex = 0; //性别 0表示女 1表示男
private int age; //年龄 初始值为0
}

成员方法的声明和调用

类的各种功能操作都是用方法来实现的,属性只不过提供了相应的数据。一个完整的方法通常包括方法名称、方法主体、方法参数和方法返回值类型。

成员方法一旦被定义,便可以在程序中多次调用,提高了编程效率。声明成员方法的语法格式如下:

1
2
3
4
5
public class Test {
public/private/protected static/final/ab void/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(形参) {
//方法体
}
}

上述代码中一个方法包含 4 部分:方法的返回值、方法名称、方法的参数和方法体。其中 retum_type 是方法返回值的数据类型,数据类型可以是原始的数据类型,即常用的 8 种数据类型,也可以是一个引用数据类型,如一个类、接口和数组等。

除了这些,一个方法还可以没有返回值,即返回类型为 void,像 main() 方法。

方法名表示自定义的方法名称,方法的名称首先要遵循标识符的命名约定,除此之外,方法的名称第一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是小写,第二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是大写,依此类推。

形参表示参数列表,这些变量都要有自己的数据类型,可以是原始数据类型,也可以是复杂数据类型,一个方法主要依靠参数来传递消息。

  • public、private、protected:表示成员方法的访问权限。
  • static:表示限定该成员方法为静态方法。
  • final:表示限定该成员方法不能被重写或重载。
  • abstract:表示限定该成员方法为抽象方法。抽象方法不提供具体的实现,并且所属类型必须为抽象类。

成员方法的返回值:

如果有返回值,在方法体中调用return语句声明要返回的值,返回值得类型于定义类型一致

1
2
3
public static int age (){
ruturn age; //age 为int类型
}

形参、实参及成员方法的调用

形参: 是定义方法时参数列表中的参数。如方法后括号内,没有实际值的参数。

实参: 是调用方法时为方法传递的参数,是具体的数值。

例:

1
2
3
4
5
6
7
8
9
10
11
public int age (int a) {
return a; //这里的a
}

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int x = 50;
int y = 100;
Test t = new Test();
int i = t.returnMin(x,y); // x和y是实参
System.out.println(i);
}

方法的形参和实参具有以下特点:

  • 形参变量只有在被调用时才分配内存单元,在调用结束时,即刻释放所分配的内存单元。因此,形参只有在方法内部有效,方法调用结束返回主调方法后则不能再使用该形参变量。

  • 实参可以是常量、变量、表达式、方法等,无论实参是何种类型的量,在进行方法调用时,它们都必须具有确定的值,以便把这些值传送给形参。因此应预先用赋值、输入等办法使实参获得确定值。

  • 实参和形参在数量、类型和顺序上应严格一致,否则会发生“类型不匹配” 的错误。

  • 方法调用中发生的数据传送是单向的,即只能把实参的值传送绐形参,而不能把形参的值反向地传送给实参。因此在方法调用过程中,形参的值发生改变,而实参中的值不会变化。

    注意:

  1. 对无参成员方法来说,是没有实际参数列表的(即 ()内为空),但方法名后的括号不能省略。
  2. 对带参数的成员方法来说,实参的个数、顺序以及它们的数据类型必须与形式参数的个数、顺序以及它们的数据类型保持一致,各个实参间用逗号分隔。实参名与形参名可以相同,也可以不同。
  3. 实参也可以是表达式,此时一定要注意使表达式的数据类型与形参的数据类型相同,或者使表达式的类型按 Java 类型转换规则达到形参指明的数据类型。
  4. 实参变量对形参变量的数据传递是“值传递”,即只能由实参传递给形参,而不能由形参传递给实参。程序中执行到调用成员方法时,Java 把实参值复制到一个临时的存储区(栈)中,形参的任何修改都在栈中进行,当退出该成员方法时,Java 自动清除栈中的内容。

方法体中的局部变量

在方法体内可以定义本方法所使用的变量,这种变量是局部变量。它的生存期与作用域是在本方法内,也就是说,局部变量只能在本方法内有效或可见,离开本方法则这些变量将被自动释放。

在方法体内定义变量时,变量前不能加修饰符。局部变量在使用前必须明确赋值,否则编译时会出错。另外,在一个方法内部,可以在复合语句(把多个语句用括号{}括起来组成的一个语句称复合语句)中定义变量,这些变量只在复合语句中有效。